扶起摔倒的老人,更需扶起社会的良知
“扶不扶”,这个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却成了一个拷问每个人道德底线的“灵魂之问”,当一位老人在街头不慎摔倒,周围的路人是选择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还是选择视而不见、匆匆绕行?这个看似简单的选择,折射出的不仅是个人良知的温度,更是社会信任体系的脆弱程度。
“扶不扶”的困境,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几起“救人反被讹诈”的极端案例,通过媒体的放大,在公众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那些本应被感激的善举,却换来了天价的索赔和无尽的官司,这种“农夫与蛇”式的悲剧,像一盆冷水,浇灭了无数人心中的热情,人们开始权衡:一次善举的“成本”可能过高,而“不作为”的代价似乎微乎其微。“明哲保身”成了许多人的无奈选择,冷漠与旁观逐渐在街头巷尾蔓延开来,这种“道德风险”的恐惧,让“扶不扶”成了一个复杂的博弈,人们在善良与自保之间艰难徘徊。

将冷漠归咎于单纯的个人道德滑坡是片面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社会信任机制的失灵与法治保障的缺位,当一个社会缺乏有效的制度来保护行善者,让好人“流血又流泪”,那么理性的“经济人”自然会趋利避害,人们害怕的,不是摔倒的老人,而是那个可能隐藏在善意背后的、无法预测的陷阱,这种信任的崩塌,比任何一次个案都更具破坏力,它侵蚀着社会的道德根基,让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变得脆弱不堪。
面对这一困境,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更不能因噎废食,让冷漠成为社会的常态,破解“扶不扶”的难题,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构建一个让善行无忧、让道德有保障的社会环境。
法治是善行的“护身符”。 法律必须明确地告诉每一位公民:行善,是受鼓励和保护的;讹诈,是受惩罚和唾弃的,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好人条款”,即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为“扶不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条文必须得到公正、高效的执行,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现代科技手段,还原事实真相,让讹诈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善行者得到应有的保护,只有当法律的利剑高悬,才能真正打消人们的后顾之忧。
社会应成为善行的“加油站”。 媒体在报道相关事件时,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要曝光负面案例以警示社会,更要大力宣传和弘扬那些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凡人善举,通过树立道德榜样,营造“人人争当活雷锋”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善意得到正向激励,社区、公益组织等可以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为行善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力量。

我们每个人都是道德的“践行者”。 在完善的法律和社会环境之外,我们内心的道德坚守同样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因为少数负面案例,就否定绝大多数老人的淳朴与善良,就放弃我们作为社会一份子的责任与担当,在伸出援手之前,我们可以多一份智慧,比如先求助路人、用手机录像、或直接拨打120和110,让善行在阳光下进行,这种“聪明的善良”,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受助者的负责。
“扶不扶”的答案,不应是冰冷的“不”,而应是温暖的“要”,扶起摔倒的老人,我们扶起的不仅仅是一个需要帮助的生命,更是我们正在动摇的社会良知与信任,这需要法治的坚实保障,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每个人内心那份永不熄灭的善良之火,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敢于行善、乐于助人的社会,让每一次善举都能被温柔以待,让每一次摔倒,都能被一双有力的手稳稳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