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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规范具体指哪些内容?

高校辅导员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工作行为,提升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切实发挥辅导员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骨干作用,结合我校(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辅导员工作规范具体指哪些内容?-图1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院)全体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以及研究生辅导员。


第二章 岗位职责

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政、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八个方面。

第四条 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1. 理论学习: 组织学生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主题教育: 结合重要节点和学生思想实际,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形势政策教育。
  3. 价值引领: 挖掘各类课程和校园文化活动中的思政元素,将价值引领融入日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五条 党团和班级建设

  1. 党组织建设: 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班团组织建设: 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建设,培养学生骨干,营造优良班风学风。
  3. 骨干培养: 建立健全学生骨干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机制,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

第六条 学业指导

  1. 学风建设: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
  2. 学业帮扶: 关注学业困难学生,建立学业预警和帮扶机制,组织学业优秀学生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辅导。
  3. 科研创新: 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七条 日常事务管理

  1. 综合测评与评奖评优: 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评选工作。
  2. 资助育人: 落实国家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和励志教育工作。
  3. 日常管理: 负责学生报到、注册、离校、军训、宿舍管理等日常事务,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4. 安全教育: 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包括人身、财产、消防、交通、网络安全等,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 知识普及: 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心理氛围。
  2. 早期识别与干预: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早期识别、疏导和干预,并做好危机事件的初步处理和转介。
  3. 朋辈辅导: 培养班级心理委员,建立朋辈心理支持网络。

第九条 网络思政教育

  1. 阵地建设: 建设和管理好个人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网络思政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 网络素养: 引导学生理性使用网络,提升网络素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3. 舆情引导: 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学生关切,有效引导网络舆论。

第十条 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1. 生涯规划: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2. 信息服务: 提供就业信息,组织校园招聘会,指导学生制作简历、参加面试。
  3. 创业支持: 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指导和资源对接。
  4. 重点帮扶: 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精准帮扶。

第十一条 理论和实践研究

  1. 理论学习: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
  2. 工作研究: 围绕学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撰写工作案例、论文或研究报告,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第三章 工作流程与规范

第十二条 入学教育流程

  1. 迎新准备: 制定迎新工作方案,熟悉新生档案信息。
  2. 新生见面会: 介绍学校、学院及辅导员自身情况,建立初步联系。
  3. 适应性教育: 开展校史校情、校规校纪、安全防范、专业认知等系列讲座和活动。
  4. 信息采集: 建立新生信息库,组建临时班委会。

第十三条 日常谈心谈话制度

  1. 普遍性谈话: 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深度谈心谈话。
  2. 针对性谈话: 对思想、学业、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及时进行重点谈话。
  3. 谈话记录: 做好谈话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和后续跟进措施,并录入学生工作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 班会制度

  1. 频率要求: 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2. 主题明确: 班会内容应围绕思想教育、学风建设、事务通知、主题活动等主题展开,避免流于形式。
  3. 形式多样: 可采用讲座、讨论、辩论、观影、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增强吸引力。

第十五条 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

  1. 信息报送: 建立“班级-年级-辅导员-学院”四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
  2. 应急处置: 制定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定局面,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工作记录与档案管理

  1. 工作日志: 坚持撰写工作日志,记录日常工作、重要事件和心得体会。
  2. 学生档案: 建立并动态更新所带学生的个人成长档案,包含基本信息、奖惩记录、谈话记录、家庭情况等。
  3. 工作档案: 系统整理工作计划、活动方案、会议纪要等,做到分类清晰、归档及时。

第四章 职业素养与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政治素养

  1. 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八条 职业道德

  1.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工作。
  2. 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在学生中树立良好形象。
  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隐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第十九条 行为规范

  1. 仪表端庄,着装得体。
  2. 言行文明,使用规范语言。
  3.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学生事务。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条 考核原则 遵循“以德为先、实绩导向、学生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学校考核与学生评议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党团建设、职业规划、安全稳定、工作创新、理论研究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岗位晋升、培养培训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培训,直至调离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由学校(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符的,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 《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示例》
  •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 《学生个人成长档案目录》
  • 《辅导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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